陕西监管局核准李山山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任职资格

发布日期:2025-04-18 03:47    点击次数:63

  2025年3月24日,陕西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李山山董事、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岐农银字〔2025〕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山山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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